今天是我和內人陳寶玉的結婚紀念日。
若問我結婚日期有沒有「看日子」?我坦白講,我真的有特別看日子。
有人可能反問我,我不是反對迷信,不相信那些抽籤卜卦嗎?我不是呼應舅公林秋梧那些反對迷信的言論–「佛教說不得占相吉凶(見「遺教經」),而他卻竟然連造厠池也要擇日卜卦」嗎?我怎麼結婚也要擇日看時嗎?
其實非也,我的選日不是在看什麼黃道吉日、吉時良辰,我看的日子是,蔣渭水等志士創建的台灣史上第一個台灣人的政黨「台灣民眾黨」的創黨日–7月10日。
我當時夢寐期待台灣何時能解除黨禁,邁向政黨政治。因此我選擇在台灣民眾黨創黨的50週年紀念日結婚,在我生命史上是有相當意義的。當然,那時候台灣沒有幾個人會去想到什麼台灣民眾黨紀念日,年輕人聽都沒聽過,中國國民黨的教育也不會讓年輕人知道這些歷史。至於後來有一個政客剽竊這個黨名成立政黨,那就更不能同日而語了。
1977年7月10日我和陳寶玉正式結婚,我沒有宴客,當然也沒有收禮。但是我印了一張通知朋友的結婚卡寄發給朋友。
直到現在,在淡江時代的好友黃朝洲、蔣瑛珠伉儷,還保留我這張卡片。朝洲幫我翻拍如下: